但针对中国
光伏的围堵并未就此罢手,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公告称,其将展开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及同步展开针对我国台湾输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与上文提及的美国对华光伏第一次“双反”有所不同,在二次“双反”时,美国商务部设定的调查范围则包含了铸锭、硅片、电池、组件等几乎全部晶硅类光伏产品。
如此一来,中国光伏“在第三地(主要为中国台湾)进行深加工、组装,再出口美国,以规避关税”的路,也被彻底封堵了。
今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大陆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了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反倾销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结果,其认定中国大陆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中国台湾地区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根据计划,这一裁决被付诸实施(海关正式开征“双反”关税),还需获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拟于2015年1月29日公布)。但以史为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此前从未推翻过美国商务部的裁决。在业界看来,美国二次“双反”的局面几乎已不可逆转。
创新可圈可点
“同质化”问题仍待解决
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经济“新常态”里,最为核心的内容莫过于“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以及“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而这也正是中国光伏能够健康发展,长久维系市场地位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