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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府办字〔2014〕142号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4-11-0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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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府办字〔2014〕142号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56号)及《江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14〕140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市争取建设完成省下达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1.78兆瓦,至少建设完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6.7兆瓦。2015—2017年,按省当年计划确定建设任务,力争2017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兆瓦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光伏发电应用领域。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在国家补贴政策基础上制定有效措施,提高项目经济性和便利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发挥好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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