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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府办字〔2014〕142号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4-11-0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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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管理和部门分工相结合。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按照市发改委牵头统筹、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推进。  

(三)全面铺开和重点推进相结合。全面推动各类园区、企业、机关、公共机构和居民家庭的光伏发电应用,扩大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重点抓好一批建设规模大、示范意义强的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快速发展。

三、工作内容

围绕工作目标,推进全市企业屋顶光伏电站、公共设施屋顶光伏电站、民居屋顶光伏电站及独立光伏电站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各级发改委、能源局要牵头推进各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推动建设湘东中学、萍乡市创业孵化园等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市工信委要继续做好光伏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做好工业企业和园区光伏发电应用工作。

(二)推进独立光伏发电站建设

各级发改委、能源局要支持企业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前提下,利用荒山荒地等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建设独立光伏电站项目。

(三)推进政府机构光伏应用示范工程

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机关、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利用闲置屋顶等资源建设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各级建设、房管部门要在新增建筑中积极推广光电一体化应用工作,制定支持新建建筑安装太阳发电设施的措施。

(四)推进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市能源局要组织实施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继续鼓励居民建设家用微型光伏电站。2014年争取建成600户,2015年全市累计建成12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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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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