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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县:禁止接待无县光伏办通知的企业和个人开展屋顶光伏和地面光伏建设
日期:2021-08-2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房县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屋顶资源普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省将确定1-2个积极主动且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县,向国家能源局推荐,全县各乡镇要将辖区内所有房屋屋顶资源全部普查筛选后予以上报。普查范围包括政府公共类,易迁小区类,工商厂房类,农户自建房类。

试点县争取到位后,县政府将研究出台房县房屋屋顶光伏建设政策,并由县政府招标的承建企业组织技术力量,将乡镇普查上报的所有房屋屋顶,逐栋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凡能建设光伏的房屋屋顶,由承建企业统一出资进行施工建设

另外,通知提出:自本通知下发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禁止接待无县光伏办通知的以招商引资等任何名义开展屋顶光伏和地面光伏建设的企业或个人,违者交由有关机关予以追责问责。

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屋顶资源普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日前,国家能源局已启动全国房屋屋顶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各省将确定1-2个积极主动且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县,向国家能源局推荐,为抢抓政策机遇,县政府决定,将全力争取试点县工作,根据试点县争取方案要求,全县各乡镇要将辖区内所有房屋屋顶资源全部普查筛选后予以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21年6月27日-7月3日,7月4日下午5点前以乡镇为单位汇总,签字盖章后上报到县光伏办.

二、普查范围

1、政府公共类,包括党政机关、乡镇直单位,学校,医院、福利院、村委会等;

2、易迁小区类,包括本乡镇所有集中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和分散安置的易迁户;

3、工商厂房类,包括本乡镇境内的所有扶贫车问、乡镇所属的工业园区、分散的民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其中、县属工业园区不在乡镇普查范围内;

4、农户自建房类,本乡镇所有农户自建的房屋.

三、普查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牵头,组建专班,组织各村(居)同时开展普查工作:

2、全面开展普查,凡危房、土墙房、占红线房、四周被遮挡的房、产权纠纷和产权不明房、滑坡体周边房等都不属于此次普查范围之内,其余全部予以普查并按普查登记表要求详细予以测量、登记;

3、统一组织建设,试点县争取到位后,县政府将研究出台房县房屋屋顶光伏建设政策,并由县政府招标的承建企业组织技术力量,将乡镇普查上报的所有房屋屋顶,逐栋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凡能建设光伏的房屋屋顶,由承建企业统一出资进行施工建设.

自本通知下发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禁止接待无县光伏办通知的以招商引资等任何名义开展屋顶光伏和地面光伏建设的企业或个人,违者交由有关机关予以追责问责。

2021年6月26日



@全体成员 各位信息员请注意,接县光伏办通知:国家能源局己启动全国房屋屋顶光伏整县试点工作。为积极争取此项政策落实到全县,请大家将各村(居)辖所内所有房屋屋顶资源全部普查筛选后分成以下表中4种类型上报到镇扶贫办,因此项工作比较紧急,请大家汇报给村领导书记抓紧组织落实普查于7月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填报格式按照表中内容进行,切莫随意修改表格格式,有不明白的请及时联系镇扶贫办,收到请回复!

原标题:湖北省房县:禁止接待无县光伏办通知的企业和个人开展屋顶光伏和地面光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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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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