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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批复广西开展电改综合试点
日期:2016-05-2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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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关系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改革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措施,高效有序推进电力体制各项改革。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加强电力运行监管,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二)积极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在全区形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三)稳妥有序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一些影响面比较广、特别复杂的改革,如输配电价改革,要在取得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对于地方电网转型、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等问题,要考虑各方利益,遵循市场化原则,按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制定专项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对于放开售电市场,地方电网、工业园区、售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等重大改革事项,先行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有序推开。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各自承担的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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