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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六大配套文件出炉 “炒电”或成光伏等新能源新出路
日期:2015-12-0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电改试点全面推进

全程参与电改文件起草讨论的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表示,“六个配套文件是‘9号文’定位下电力市场化改革的6个关键环节,所以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有了配套文件,电力市场相应的关键环节就有可能往前推进。‘9号文’提出电改28条、7大任务,很原则,实施意见就是针对不同环节具体的任务,较为明确地引导下一步怎么做,包括某些环节制定实施细则,有些环节需要试点安排。”

截至目前,发改委已批复云南省、贵州省作为第一批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深圳市、内蒙古西部、安徽省、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10月批复了蒙西电网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电价水平,这是国内第一个能够直接用于电力市场交易的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在昨日上午的电力体制改革新闻通气会上介绍,配套文件发布将推动电改试点以三类形式推进,电改综合试点进一步落实,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凡开展电改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

此外,未来还有一批省份即将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12月初发改委将批复重庆、广东作为售电侧改革试点。且未来三类试点没有数量限制,积极支持有改革意愿、有可操作方案的地区开展试点。

由于交易机构等文件仍是原则性表述,还需进一步细化。曾鸣说,“区域级电力市场交易机构和省级交易机构定位不同,除了配套文件明确的省级交易机构,下一步应认真考虑区域级交易机构定位,跨区电力市场模式和结构。另外,售电侧放开和民生、普遍服务等问题紧密相连,社会比较关注,也是最难的一项。配套意见出台对未来售电侧放开有引领作用,然而还有问题要着力解决,下一步,售电侧实施细则需要进一步制定,不止一个细则,不同环节、若干个细则。同时更多考虑综合电改试点,将售电侧放开纳入综合电改市场。”

方正证券分析,电改产生的商业机会,释放的改革红利近一两年大概率可能出现在试点地区,但大用户直购电和分布式发展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初步测算,售电市场放开初期市场份额约3300亿,然而电网售电公司掌握垄断性资源和渠道优势,介入竞争性售电可能对其他主体产生影响。对于经济开发区、节能服务公司等第三方售电服务商来说,商业机会在于提供综合性能源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同时拉动电气自动化设备投资。

景春梅则认为,此次配套文件依然允许电网可以从事售电业务。从渐进改革的角度说,目前各类售电主体还未成长起来,电网有技术、营销和输配电网络等优势,为了保障电力供应电网继续担任售电商的角色是必要的。但是随着改革深入,售电主体成长起来,电网应退出竞争性售电,只承担保底供电功能,在这方面,应有一个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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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网作者:姜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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