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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招标】桃城区公安局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17-05-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nn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3120030009),于2017年06月08日09时00分,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3120030009
项目联系人:郑菁菁
项目联系电话:18832842222

采购人:桃城区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区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6682571

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东路269号大陆世家华府2幢1-3层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32842222

预算金额:111.0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0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市广厦写字楼5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三者均需具备)及以上。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需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的光伏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投标人(联合体全部成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2)光伏太阳能面板的认证实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及CQC认证证书; 3)光伏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4)承装、承修、承试电力施工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 7)须法定代表人到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报名(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注:(1)上述证书、证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衡水市广厦写字楼5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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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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