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询价公告 » 正文
 
【光伏询价】莲花县屋顶光伏发电站询价函
日期:2016-12-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dingy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莲花县公安局委托,就屋顶光伏发电站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技术要求
1、保证太阳能板每块发电功率不小于250瓦,其发电量达到国家标准1.06度/瓦·年,光电转换率不低于17.8%,发电装置使用期10年内输出功率不低于90%,20年内不低于80%。
2、逆变器的采购原则上应优先采购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文件要求,由鉴衡认证中心根据CNCA/CTS0002-2014《光伏并网逆变器中国效率技术条件》进行检测论证后,公布的第一批光伏并网逆变器“领跑者”名录内务企业生产的逆变器。若使用其他企业生产的逆变器则必须通过国家鉴衡中心根据CNCA/CTS0002-2014《光伏并网逆变器中国效率技术条件》进行的检测认证,且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江西省产逆变器的比率确保2016年30%以上,2017年50%以上,2018年100%。
3、安装支架必须使用彩钢成型整体热镀锌,材料厚度大于2.5mm,防腐性能好,抗风等级高。
4、保证发电装置所有采购并使用的产品及配件质保期为6年,维护期为20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由中标人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维修期内的,由中标人义务维修。
5、所用配件须符合下列参数: 

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交货地点:莲花县公安局。
(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三)售后服务:见以下附件要求。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产品授权书原件、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原件、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七)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付使用,供应商中标后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并为最终发票结算价。综合服务费0.5%。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转保证金4000元到莲花县公共政务管理局,要求从投标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转出。开户名:莲花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开户行: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125028101000015200,保证金截止时间:12月23日上午9时。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方式:2016年12月23日上午10时30分;江西省莲花县公共政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县文体中心内);请投标人填好报价单连同资质文件密封后开标前送(快递)到莲花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需正副两份)。预算金额160000元。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小军 联系电话:0799-721107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
附件下载:  重要附件必看.doc

二、投标人须知: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招标采购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