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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招标】巴彦县村级光扶贫电站一期建设项目
日期:2018-03-2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gl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巴彦县村级光扶贫电站一期建设项目HLJZKWH-2018-0071,由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巴彦县村级光扶贫电站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LJZKWH-2018-0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2630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彦县利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县巴彦镇拥政路29号

联系方式:夏先生0451-575296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女士 王先生0451-82263000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项目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CQC单晶组件领跑者认证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潜在光伏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人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帐号、密码以供查询);潜在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电力或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帐号、密码以供查询)。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格式自拟)。④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参加报名,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并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全部证件原件;6、业绩要求:①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完成过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②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近3年完成过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7、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其它材料1000元,请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招标文件售价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二次)
由于合格报名单位不满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JZKWH-2018-0071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县利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巴彦县村级光扶贫电站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巴彦县村级光扶贫电站一期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巴彦县境内。

2.3招标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围栏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监控设备、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工程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物、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等,在履行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不包括外线部分施工(本项目招标范围界点为光伏发电站场厂区围墙边的新建变压器(含变压器及低压侧设备、电缆等安装),由中标人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送出线路及并网验收由业主单位和供电部门沟通、解决验收。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和80%。

2.5项目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2.6项目规模:15.43MWp分布式村级光伏电站

2.7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交货,2018年6月30日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并全部并网发电。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光伏发电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CQC单晶组件领跑者认证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潜在光伏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人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帐号、密码以供查询);

潜在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电力或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帐号、密码以供查询)。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

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格式自拟)。

④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参加报名,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并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全部证件原件;

业绩要求:
①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完成过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②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近3年完成过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6、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7 日至 2018 年4 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需携带(联合体及成员单位各方均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由投标企业出具的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潜在光伏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潜在施工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潜在光伏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帐号及密码)(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施工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帐号及密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提供,原件,明确牵头人);

(11)CQC单晶组件领跑者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光伏厂家授权人、施工方授权人)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3)潜在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电力或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帐号、密码)。

(14)业绩证明资料

(15)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承诺,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以下内容可扩展):

①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

③参与本项目所有相关承建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④投标人无转包挂靠行为。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及其它材料1000元,请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招标文件售价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

八、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彦县利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县巴彦镇拥政路29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451-5752965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项目负责人:郭女士 王先生

采购机构电话:0451-82263000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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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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