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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招标】宁武县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精准扶贫项目
日期:2018-01-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gl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宁武县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精准扶贫项目NZC-2018-GK001公开招标,总预算金额180203186.7元,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项目名称:宁武县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精准扶贫项目

二、项目编号:NZC-2018-GK00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二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薛家洼等7个乡镇共3118户;

第二包:余庄等7个乡镇共4847户;

2、建设内容:屋顶式3KW户用光伏电站工程等内容。

3、计划工期:90天

4、总预算金额:180203186.7元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四、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页面网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网页打印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7、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2016年度或2017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9、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及纳税凭证;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已备检查。)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08:10-11:50,14:30-17:30

2、地点: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宁武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宁武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武县扶贫光伏电站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111209179

采购集采机构: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武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话:0357-874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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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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