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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个县市试点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 专家称市场空间大
日期:2021-09-1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imaran_sx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报送试点县(市、区)676个,全部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也是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相对于大型地面式光伏项目来说,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可以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闲置资源。

根据试点名单,全部676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中,山东参与的试点县(市、区)数量最多,共70个。河南、江苏参与的试点县(市、区)数量分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二、三位,分别为66个和59个。

国家能源局要求,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

今年6月份,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启动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申报,确定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的目标。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国内新增装机130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53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765万千瓦,占比已达58.8%。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是我国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是高标准、全方位落实绿色能源建设规划的重要一环,大面积整县市开发试点的有序推进必将为我国能源建设、能源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现实价值。

 “屋顶分布式光伏可以就近消纳供电,不需要长距离输送,避免了长距离输电线路造成的电能损失,如结合储能微网的设计,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对电网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冲击。在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电网规划和电网企业激励相容,通过价格机制和财政金融措施,来解决项目经济性差和独立性差的两大难题。”吴琦说。

宋向清表示,当前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时机成熟,一是国家已经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目标,此时发力全国性光伏发电恰到好处。二是国际能源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煤炭和石油等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此时推进光伏发电有利于稳定我国能源市场,确保能源供应。三是我国已经独立拥有光伏发电知识产权,技术上成熟可靠,也具备专业人才团队。

宋向清建议,试点县市围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制定科学的光伏开发规划方案,融入国家能源云系统平台,利用闲置的屋顶资源,借力外部资本发展新型屋顶经济,造福城乡居民。一方面可以有效增加国家的绿色能源供给,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增加屋顶拥有者的租金收入,这对乡村振兴、农村能源革命、新型能源产业落地具有重大意义。 

原标题:676个县市试点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 专家称市场空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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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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