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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灵台126MW光伏+5MW/10MWh储能项目开工
日期:2021-09-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27日,山东能源灵台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开工仪式举行。县委书记王度林,山东能源集团总经理助理,盛鲁能化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内蒙古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邸建友,山东能源集团盛鲁能化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贾安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广忠,县委常委何浩强,山东能源集团盛鲁能化公司副总工程师吴俊松,山东能源集团盛鲁能化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刘焕义,县政府副县长陈伟,山东能源集团灵台火力发电公司总经理李建新出席启动仪式。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文斌主持仪式。

山东能源灵台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是灵台县首个集中式大型光伏+储能发电项目,也是山东能源集团盛鲁能化公司投资建设的甘肃省“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场址位于灵台县邵寨镇黎家河、吴家什字村一带(预留二期建设空间),采用“光伏+储能”“光伏+农牧业”建设模式,租/用地面积约3963亩。直流侧建设规模为125.798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采用540Wp单晶硅单面组件。建设内容为新建10万千瓦光伏电站及升压站工程,配套储能容量为5MW/10MWh,估算投资约5亿元。工程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4月建成并网,25年运行期内年平均发电量为16869.88万kW.h,所发电力在甘肃电网消纳。

王度林向项目实现顺利开工表示祝贺!他指出,山东能源灵台县光伏发电项目是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于一体的新型绿色产业。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收益4000万元,上缴税收400万元,年二氧化碳排放减少16.8万吨,节约标准煤6万吨,群众增加20万元屋顶租金收益,对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希望施工单位以强烈的精品意识,把项目建设成为践行“三新一高”发展要求的标杆工程,加快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示范工程,深化地企合作、实现共赢发展的样板工程。灵台县委、县政府及全县各级各方面将全力协作配合,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效能,为项目顺利建成、早日投产营造良好环境。

贾安刚表示,山东能源集团盛鲁能化公司是山东能源集团的二级区域化公司,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代表山东能源集团具体实施“外电入鲁”配套电源点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资主体,也是山东能源集团陕甘蒙区域煤电、新能源产业开发的主体企业。下一步,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好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土地利用、项目施工、生产运行工作中做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精益求精地打造生态电站,以“干就干精品、创就创就一流”的事业之心,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早日发挥效益,为建设更加美丽、更富活力、更为幸福的灵台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有关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邵寨镇黎家河村村社干部,项目单位职工代表参加仪式。

原标题:山东灵台126MW光伏+5MW/10MWh储能项目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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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灵台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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