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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四地州:光伏产业发展混乱需及时治理
日期:2014-12-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zhouhuaxi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正是看中这一光照条件,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公司早在2010年,就开始进入阿克苏地区,准备开发光伏电站。

“除了光照资源外,南疆四地州多为广阔的戈壁荒滩,土地成本相对低,这为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岳志贤告诉记者。而随着哈密等太阳能资源Ⅰ类区的逐渐被开发,光伏企业正在将目标转向南疆四地州地区。

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国家能源局也认识到南疆四地州发展光伏的优势,在对新疆自治区下达光伏指标时,将南疆四地州地区单独列出,给予单独指标。

2014年7月,国家能源局专门组织国家电网[微博]公司、新疆电力设计院等数十家单位领导和专家,召开了南疆四地州光伏规划评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由新疆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的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电规划报告历经6个月,经过多次修编,最终顺利通过国家能源局的审查。

根据该份《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电规划报告》,截至2013年底,南疆四地州已建成投运光伏容量85万千瓦,在建的光伏项目容量为15万千瓦。按照规划,考虑到光伏发电就地消纳原则,2014-2015年,南疆四地州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合计达到140万千瓦,2016-2020年,新增光伏容量为300万千瓦,2020年底达到540万千瓦。

南疆四地州2014年和2015年的光伏发电项目指标均为70万千瓦,其中喀什地区为2014年22万千瓦,2015年23万千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14年为18万千瓦,2015年12万千瓦;和田地区,2014年7万千瓦,2015年13千瓦;阿克苏地区,2014年23万千瓦,2015年22万千瓦。

值得一提的是,与此相对应的,除去为哈密到郑州±800千伏直流特高压配备的地面光伏电站额度,今年新疆发改委下发2014年除南疆四地州以外的其他八个地区的光伏电站计划,也只有65万千瓦。

更为利好的消息是,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增加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2015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通知》,通知提出将增加新疆自治区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70万千瓦,增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30万千瓦。而此通知中新增规模专项明确了要用于南疆地区光伏发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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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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