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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日期:2013-11-0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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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目前,上海超日太阳(2.98, -0.02, -0.67%)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本部的六条组件生产线及卫雪太阳能的四条组件生产线已启动生产青海100MW项目所需的电池组件,计划先完成30MW的生产任务;超日九江目前暂有两条电池片生产线正在生产代加工业务。

  此外,公司已与天龙光电(7.410, -0.27, -3.52%)签订了《合作生产经营协议》(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日发布公告2013-130《关于签订合作生产经营协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约定就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公司及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公司展开合作经营。现超日洛阳的五条电池片生产线已启动生产;超日九江八条电池片生产线中有四条已在生产(包括前述的两条电池片生产线生产代加工业务),另外四条电池片生产线尚在调试阶段。

  因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亏损5.34亿元,且预计公司2013年年度亏损9.9—8.3亿元,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1.1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本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述规定,若公司2013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ST超日”(证券代码:002506)将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二、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6.5条第(一)项规定“债券出现‘发行人最近二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本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核,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该债券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述规定,若公司2013年度继续亏损,公司债券“11超日债”(证券代码:112061)将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债券利息的风险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债券利息支付中规定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的要求,公司将于2014年3月7日支付公司债利息。由于2012年底公司爆发流动性风险,且截至目前公司资金链紧张的局面未得到有效缓解,资金仍然较为紧张,“11超日债”是否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存在不确定性。

  再次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股票及“11超日债”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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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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