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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利用建筑“第五立面” 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
日期:2021-03-3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zhangji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日前,广东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爱军主持召开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专题会议,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要求,研究我市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加快促进节能降耗、减少碳排放。

会上,市发改局汇报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情况,市扶贫工作局汇报了赴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光伏小镇学习考察情况;梅江区、梅县区,市供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和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广东尧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汇报了相关情况。

张爱军指出,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符合清洁能源发展要求,可有效改善能源结构,为我市实现绿色发展开辟新路径。张爱军强调,我市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国家能源政策为工作导向,以公共机构、政府投资项目为试点,以建设光伏小镇为载体,鼓励多元投资,完善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措施,探讨可操作的应用路径,推动一批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落地实施。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梅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尽快制订工作方案,以梅江区、梅县区为试点,分类分步加快推进。

二是完善推广机制。坚持“政府引导、项目示范、多元投资、共建共享”,按照“存量分类覆盖、增量限期推广”思路,推动社会参与,把屋顶、楼面、车棚等潜在资源利用起来,打造成新的景观,转化成经济效益。

三是加强示范带动。要因地制宜,推进机关、学校、医院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大院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以此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

四是推进农光互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和乡村风貌管控提升工作,推动太阳能光伏应用设施与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加快出台政策支持集中连片示范建设“光伏小镇”。

五是创新投资模式。以市场化为原则,积极探索突破用地瓶颈,建立完善共建共享机制,科学合理有序利用“建筑第五立面”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赢。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总结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创新推广应用模式,以太阳能光伏发电为抓手,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据了解,目前梅州市太阳能光伏已并网发电项目共计4040项,总装机量为53.3万千瓦,居全省第三;2020年发电量达2.69亿千瓦时。 
原标题:广东梅州利用建筑“第五立面” 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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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微闻联播作者: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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