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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峰谷价差高达0.7445元/kWh,调峰补贴0.4元/度!
日期:2021-03-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从2021年1月1日起,山东开始执行新电价,根据最新山东电网销售电价表,工商业尖峰低谷电价差最高0.7145元/kWh,高峰峰谷电价差为0.5954/kWh,谷平电价差为0.2977元/kWh。
山东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参与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用户,电力储能技术装置低谷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3分钱(含税)

新电价后,尖峰低谷电价差最高达0.7445元/kWh,高峰谷电价差最高可达0.6254元/kWh,谷平电价差最高可达0.3277元/kWh。

(新政电价差)

此外,2020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发布了关于修订《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文件明确指出,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及AGC辅助服务费用均由火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核电厂及跨省场站共同分摊。

调峰辅助服务中的储能设施包括独立储能设施、集中式新能源场站配套储能设施等,门槛标准暂定为5MW/10MWh,价格上限按照火电机组降出力调峰价格上限执行,若当日发生直调公用火电机组停机调峰,储能设施有偿调峰出清价格按照0.4元/kWh执行。

相关链接:调峰0.4元/度!山东电力辅助服务首次明确储能有偿调峰!

由此,如果山东储能电站尖峰充电低谷放电,一度可获得:
0.7445+0.4=1.1445元收益。

山东省电价调整的通知:

原标题:山东峰谷价差高达0.7445元/kWh,调峰补贴0.4元/度!
 
相关阅读: 山东储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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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储能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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