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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的公告
日期:2020-12-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dingy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由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板块全资下属子公司濉溪永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含山县陶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建设的濉溪刘桥镇二期永晖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含山县陶厂镇100MW光伏复合项目(一期49MW)顺利并网发电。

二、项目情况介绍

濉溪刘桥镇二期永晖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安徽淮北濉溪刘桥镇刘桥村,原濉溪县刘桥镇塌陷区领跑者光伏发电项目(一期50MW)已建成并网发电。此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两淮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质量,扩展了农业种植区域的面积,拓展光伏发电产业到“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

含山县陶厂镇100MW光伏复合项目(一期49MW)位于安徽马鞍山市含山县陶厂镇,此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当地能源结构转型,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同时对光伏产业技术升级具有引领和示范效果。

三、其他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上述两个光伏电站建成后,预计25年运营期内年均发电量为12,161万kWh,年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228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3.71万t (以平均标煤煤耗为305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O2)约12.12万t/a,同时还可节约大量淡水资源。两个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营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发电收入约5000万元(含税),对公司2021年及以后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也为公司后续平价项目的建设发挥了积极的示范意义,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后续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公司将紧跟国家“十四五”时期新能源的发展目标,借助国家扶持新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加大开发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项目,不断开发拓宽光伏应用场景,促进新能源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

上述测算数据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在光伏电站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因实际光照小时数、光照强度、雨季长短、组件损耗等多重因素影响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数据产生偏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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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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