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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光伏压延玻璃,不受产能置换限制!
日期:2020-12-1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020年12月16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的意见。明确:

光伏压延玻璃不受产能置换的限制!
光伏压延玻璃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光伏压延玻璃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为深入推进水泥玻璃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的指导各地开展产能置换,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现行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见附件1)。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2021年1月1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电子邮件发送至yclsjcc@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公示意见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建材处
邮编: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579/5567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19日

附件:
1.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pdf
2.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docx












原标题:工信部:光伏压延玻璃,不受产能置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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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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