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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电价差有望进一步拉大 利好储热
日期:2020-06-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zhangchi_zr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从市场角度而言,电蓄热的套利空间主要取决于峰谷电价差,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已经成为储热行业的共同期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政策,拉大电力峰谷价差,逐步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格局。推动储能技术应用,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

近年来,不少能源政策支持蓄热、蓄冷技术的发展,鼓励使用低谷电力,引导电蓄能技术参与用户侧资源调峰市场。但从市场角度而言,电蓄热的套利空间主要取决于峰谷电价差,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已经成为储热行业的共同期待。

有储热企业市场负责人向中国清洁供热平台记者表示,目前全国各个地区峰谷电价政策并不相同,一些地区做供热项目,峰谷价差不明显,套利空间小,在与天然气供暖、供蒸汽方案竞争时,优势无法凸显,这也成为了蓄热技术商业化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的主要障碍之一。

中国大唐党组副书记、董事时家林表示,10千瓦时电能产生的热值与1立方天然气热值相当,以北京为例,一个冬季电制热耗电100千瓦时/平方米,采用低谷电制热、储存再利用,热力成本约25元/平方米,与天然气相当。

时家林认为,扩大峰谷电价差对构建新型现代能源体系十分必要,他指出,现阶段电制氢、制热/冷等代油代气,尚处于替代的“临界点”。当电价在0.2~0.3元/千瓦时内,电能替代油气才有经济性。建议完善峰谷电价政策,尤其是降低低谷电价,鼓励和支持谷电、新能源制氢、制热、制冷、充电等商业模式;出台政策,推动储电、储氢、储热、储冷等配套产业的发展。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电力生产、消费的引导作用,形成合理的季节和峰谷分时电价。充分发挥调节性能好的机组和可中断负荷的作用。电力供应存在偏紧时段地区,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系统调节的积极性。

当前,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山东试点期间负电价的出现被行业视为一种利好信号,但也有人从更加长远的角度看待,并提出了质疑:随着用能方式的调整,电力供需将逐渐趋于平衡,峰谷价差必然存在上限,储热技术发展需要的是足够的价差,而不仅仅是低廉的谷价……

诚然,电价变动根本上还是受制于市场供需,但就现阶段而言,电力市场化改革任重道远,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更大的峰谷电价差,抑或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下更加灵活的套利空间,仍然值得储热行业期待。


原标题: 峰谷电价差有望进一步拉大 利好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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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HPLAZA清洁供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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