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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关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9-11-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_jq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刚刚,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本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 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关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电监会25号令)修订工作,形成了《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1日。公众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drc.gov.cn),进入首页“意见征求”专栏,点击“关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栏目,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6023677,或将邮件发送至guotao@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11月22日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优先、足额结算、不得阻碍新能源并未《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 电量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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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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