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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光伏电站、风电厂等场所为重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宁夏进行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日期:2019-09-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gu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为了了解可再生能源法的事实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宁夏可再生能源执法进行检查。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启动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首站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在光伏发电厂、风电厂、扶贫攻坚的光伏发电等场所,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是为了了解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解决法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快可再生能源生产和高效利用,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查将持续至今年10月,覆盖18个省区,拟于12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

检查组了解到,在中卫市沙漠光伏产业园,不仅有光伏制造产业区和光伏发电区,还有观光旅游区,实现了新能源与旅游产业的结合;在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依靠光伏扶贫项目,2018年实现集体收入约167万元。以光伏产业为平台,宁夏实现了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有效相结合。

执法检查期间,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向执法检查组反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特别是民营企业问题更加严重,财政贴息政策普遍没有得到执行。目前,各类金融机构没有相应的具体落实措施,很多民营新能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检查期间,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用法治力量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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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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