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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默尔克访华看中德光伏产业的“相爱相杀”
日期:2014-07-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德国总理默克尔将于7月6日至8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这是她以德国总理身份第7次访问中国。自2005年出任德国总理的8年多以来,默克尔已经7次访华,其中2012年更是两次访问中国。

德国是中国在欧洲最大的贸易伙伴,同时也是重要的资金及技术来源国。2013年,中德贸易额达1616亿美元,是1972年两国建交时的580倍,连续三十余年保持中国在欧洲最大贸易伙伴地位。双边贸易额自2009年起已连续5年占中欧贸易的三成,中国对欧盟出口的四分之一流向德国。而这几个数字,对于中德两国太阳能光伏产业来说,更显历史意义。
昔日的“师生”

中国自欧盟的技术引进有四成来自德国,特别是在光伏制造设备领域,中国太阳能企业长期依赖于德国的进口。作为世界性的设备生产制造大国,德国对于中国光伏产业的崛起作用不容忽视。不仅如此,在相关太阳能电池技术方面,中德两国也有一定的传承关系。按这个说法,中德两国光伏产业是有一定的“师生”关系的。

2000年3月29日,德国议会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EEG-2000),该法是建立在德国1990年《可再生能源供电法》的经验基础上,被视为世界上关于可再生能源最先进的立法。EEG与之后陆续出台的相关法案,持续提高着德国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辐射能,地热能源,生物能源)的全国实际应用率。为了减轻太阳能电力消费者和与之相关的企业机构负担,太阳能电力价格将在政府指导下持续下调;并通过政府补助,确保其价格在2020年前始终随传统电力市场价格浮动。此外,市场激励计划、新能源应用特别推广奖励制度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提供的特殊低息贷款都大力促进国内外太阳能企业投资建设,鼓励消费者使用太阳能能源。

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以后,欧盟各国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EEG的推动下,相关可再生能源在德国的到了爆发性的增长。德国乃至欧洲一度成为了世界太阳能光伏中心,在太阳能应用上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地区。然而,德国本国的太阳能电池产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这为包括中国在内世界各地的太阳能产业生产厂商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商机。中国光伏产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逐步在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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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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