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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与商务部联合发文:鼓励外资进入光伏产业
日期:2019-07-0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gu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商务部部长钟山联合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27号令,宣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鼓励外资进入光伏产业

在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薄膜电池导电玻璃、太阳能集光镜玻璃、建筑用导电玻璃、高新太阳能电池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空调、直径 200mm 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300mm 以上大硅片、新能源电站建设与经营、电网的建设与经营都赫然在列。

而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也有许多与光伏相关的产品,开发本地的丰富资源,与现有产业形成配套。具体包括:



 
此外,也有一些省份在储能、输配电、智能电网等相关产业方面持开放态度,鼓励外资进入。

开放是一种胸怀,更是我们自信的体现。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在硅料、硅片、电池、组件等环节,产量全球前十的企业中,中国企业数量都超过一半。王勃华秘书长评论称,光伏产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可参与国际竞争并在产业化方面取得领先优势的产业。通过引入外资,我们可以更好利用各类资源,与本地企业优势互补,让光伏成为全球能源领域的核心力量。

原标题:发改委与商务部联合发文:鼓励外资进入光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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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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