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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来了!2019年光伏补贴预算总额30亿:户用光伏7.5亿、竞价项目补贴22.5亿
日期:2019-04-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_jq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国家能源局4月12日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称,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划重点:

根据财政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各项目年补贴额为“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年利用小时数”,其中年利用小时数按《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规定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计算,未规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按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基础小时数计算。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在光伏发电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前,对于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由地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规定自行组织建设;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本通知由市场机制确定项目和实行补贴竞价。


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光伏发电项目可不进行项目业主竞争配置,工商业屋顶光伏和企业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经地方政府确认后可不进行项目业主竞争配置,上述项目在业主明确上网电价报价后,均可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国家补贴竞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电规总院、水电总院,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各有关企业:

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组织研究起草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提意见,并于4月26日前反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逾期不反馈视为无不同意见。

联系电话:010-68555879,010-68555048

传真:010-68555045

附件: 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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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终于来了!2019年光伏补贴预算总额30亿:户用光伏7.5亿、竞价项目补贴2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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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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