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一男子为办理光伏并网手续竟伪造公章
日期:2019-01-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nni_hyp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日前,浙江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审理褚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一案,判处被告人褚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1月22日上午,浙江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褚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一案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采纳公诉人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褚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是我院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办理的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2018年4月,被告人褚某因代为办理其公司经销的光伏发电产品并网发电手续所需,通过他人伪造了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印章一枚、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民委员会印章一枚,后使用上述伪造的印章制作了七份《房屋归属证明》。案发后,两枚印章已被被告人毁弃。经鉴定,七份《房屋归属证明》上盖有的“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民委员会”印文均为伪造。

案件移送我院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褚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自愿认罪,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款的适用条件。随后我院依法告知褚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就认罪认罚程序对其做了详细解释。褚某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意见并当庭宣判。



原标题:一男子为办理光伏并网手续竟伪造公章
 
相关阅读: 光伏 并网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