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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压发展意见获两部委原则性通过 力推西电东送
日期:2014-05-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在全国政协召开的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透露,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各方意见,提出了科学推进特高压输电建设,实现我国电力工业安全、经济、协调发展的初步意见。该意见已在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4月9日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8日主持的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上原则通过。

记者了解到,意见的主要内容涉及大力推进 “西电东送”战略、积极支持特高压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进一步深入论证构建“三华”同步电网问题、建立健全电网建设科学决策机制、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6个方面。

 “西电东送”新增7000万千瓦

面对严峻的大气环境问题,控煤、减煤被誉为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在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大战略下,东中部地区煤电项目被严格限制,西部地区迎来了煤电发展的新机遇。

2014年5月,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联合制定《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向京津冀鲁地区新增送电规模200万千瓦。到2017年底,向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域新增送电规模6800万千瓦,其中京津冀鲁地区4100万千瓦,长三角地区2200万千瓦,珠三角地区500万千瓦。

具体措施是在西北部富产煤的地区建设大型煤电基地,进一步扩大北电南送、西电东送规模。这一思路,在意见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

意见要求,大力推进 “西电东送”战略,实现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同时,加快推进输电通道建设。结合煤电、水电、风电基地布局和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地区电力需求,再规划建设12条“西电东送”输电渠道,新增7000万千瓦输电能力。

在输电渠道建设上,意见指出,积极推进支持特高压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积极推进电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在输电通道建设中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应用。上述规划的12条输电通道,初步考虑4条采用特高压交流技术、4条采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其余采用常规500千伏交流输电技术。

  建立市场化运行电力体制

对于电网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电网建设科学决策机制。对重大技术问题和重点项目,由企业或科研设计机构提出方案,委托权威、公正、有资质的咨询单位进行独立评估,必要时可委托多家评估。拟适当增加电网项目评估咨询机构,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为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意见提出,在加强跨区输电通道建设的同时,合理安排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时序,加强配电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和边远困难地区用电条件,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

此外,意见强调,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市场化运行”的电力体制。

对此,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电力体制改革思路现在有多种解释,发电侧上网电价与售电侧销售电价将来可能会放开,形成竞价市场。

但是,多年来,电力体制改革一直是“走走停停”,面临多重难题。

吴钟湖介绍,就电量直接交易来讲,有些需要走电网,选择国家电网或者南方电网,存在如何收费的问题。同时,也面临着和电力公司原有供电商之间的竞争问题。

“原来很多人更主张一体化经营,配电不放开,直接交易肯定冲击配电一体化的概念。”吴钟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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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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