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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
日期:2018-06-2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uaqiyue123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昨天,交通运输部召开了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统筹部署了未来一段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举措。其中多处与新能源、清洁能源相关。

八举措加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统筹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全面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推广港口的岸电、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应用。

三是推进交通科技创新,推进交通智能化、物流集约化发展,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

四是打好调整运输结构攻坚战,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港口设施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交通的路域环境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完成交通行业污染防治任务。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

六是推动绿色交通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交通运输全球环境治理。

七是开展绿色出行、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加强绿色交通宣传与引导、推行绿色机关文化等绿色交通全民行动。

八是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强化经济政策引导、强化评价引导,健全生态文明治理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专项行动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大力推广用新能源汽车 淘汰老旧车辆

就打赢蓝天保卫战问题,从调整运输结构、车辆结构升级方面和推进船舶和机械污染治理方面加以了系统阐述。他说,关于加强车辆结构升级方面,一是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作业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替换。2020年底,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二是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到2020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

在推进船舶和机械污染治理方面,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重点区域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每千克的柴油。

在强化监管治理方面,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研究大宗商品汽车运输中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推进汽车绿色维修发展,建立在用汽车检测和维护制度,强化汽车尾气排放维修治理。

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是绿色交通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优化交通装备结构,提高交通运输装备效率和整体能效水平。交通运输部将在两个方面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绿色交通领域的应用。

1、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

第一个是在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方面,一是推动LNG动力船舶、电动船舶的建造和改造,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轮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支持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西江航运干线等高等级航道加气、充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今后在内河高等级航道沿线建加气、充换电设施。二是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汽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的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场内充电设施的建设。到2020年底以前,城市公交、出租车及城市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

2、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 争取电价扶持政策

第二,在推广港口岸电建设与应用方面,根据《港口岸电布局的方案》,我们重点将推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排放控制区、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全国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加大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检测以及船舶受电设施建设、检验相关标准规范,积极争取岸电电价扶持政策,推动船舶靠港后使用岸电,逐步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到2020年底以前,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和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船舶岸电供应能力,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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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能量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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