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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 合法”光伏扶贫“
日期:2018-05-1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uaqiyue123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宜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接到市民举报反映,某公司在宜昌市以投资入股建设太阳能电池发电、电站项目为名向广大群众募集入股资金,并许以固定收益及高额回报。

根据相关部门调查,该投资模式存在巨大风险隐患。

宜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远离非法集资!


你们有没有接到过这样的电话:“我这儿有一款理财产品,低风险,高收益,每个月还能返还高额回报哦……”

这么美的事常常让人心动,孰不知,很可能你将踏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你贪它的利,它图你的本,一旦平台停运,你将血本无归!

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百出,致使老百姓常常难辨真伪。最近,一种新的集资形式正在各地蔓延:分布式光伏在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后,相伴而生的传销、非法集资,光伏贷骗局等行业乱象也频频发生。

相关案例

2018年4月,网络流传出一份重庆市璧山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湖北永恒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永恒”或“永恒”)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函。

该文件指出,湖北永恒向不特定对象以投资电站为名,承诺每年保底收益率21%,持续20年。

初步判断该公司可能涉嫌以售卖光伏发电站名义开展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遇十种“投资理财”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四种手段防范非法集资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来识别投资风险,多数情况下明显高于合法机构的利率和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2、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机构或企业是不是具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及省政府金融办等国家有关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应金融业务许可证。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不仅要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特别要重点查询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

4、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可向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进行咨询,或者向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进行询问,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原标题:紧急通告!湖北宜昌现光伏新骗局 涉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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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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