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网亳州供电公司 关于促进全市新能源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
日期:2018-01-0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已建成并网光伏项目88.74万千瓦,占全市最大负荷的53.3%;在建或已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光伏发电项目43.34万千瓦,合计光伏发电项目规模132.08万千瓦,如全部并网后将占全市最大负荷78.3%。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已建成并网光伏项目88.74万千瓦,占全市最大负荷的53.3%;在建或已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光伏发电项目43.34万千瓦,合计光伏发电项目规模132.08万千瓦,如全部并网后将占全市最大负荷78.3%。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电站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6〕30号)要求,原则上各市规划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不得超过本市最大负荷的40%,超过以上限额需编制电网接入和消纳专题报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我省2018—2020年光伏消纳能力评估情况的报告》(皖电发展〔2017〕266号)已明确,2018—2020年亳州地区光伏消纳形势为红色预警,不具备再接纳新增装机能力。为促进全市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全市商业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防止发生弃光现象,避免各类市场主体投资风险,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暂停全市商业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亳州地区电网全面暂停受理商业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全省调峰能力提升和亳州电网外送断面增加情况,适时恢复商业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二、其它新能源项目实施“一事一议”


对于全市范围内拟建的风力发电、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要以纳入国家和省相关专项规划为前提,综合考虑电力消纳能力,逐项目分别编制电力消纳报告,进行可行性论证,在消纳能力论证的基础上,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电力消纳能力建设


大力实施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提升电力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合理引导自备电厂参与调峰,加快推广电动汽车、船舶岸电、电蓄能调峰等电力消纳和利用设施,提升电力调峰能力。积极应用综合性储能装置,加快推进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和灵活负荷控制,鼓励可再生能源电站合理配置在线储能调峰装置,提升电力消纳能力。

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各县区要加强调度,加快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已备案尚未开工的光伏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开工建设,对已开工尚未建成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协调推进辖区内风电项目核准相关工作,力争尽快获批开工建设。同时,要加快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垃圾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早日开工。特别是对纳入民生工程考核的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项目,要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考核任务。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国网亳州供电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原标题:注意了!安徽亳州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暂停商业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电网暂停受理商业光伏发电项目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亳州市发展改革委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