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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光伏电站如发生限电 将停止下年新增备案
日期:2014-02-26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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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称,自2014年起,光伏发电实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

  《通知》还详细披露了2014年光伏装机规划,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光伏电站600万千瓦。各地的指标分配为,浙江、江苏、山东2014年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均为120万千瓦,并列全国首位,其中分布式光伏规模均为100万千瓦。

  目前,电网对光伏电站的接入以及消纳问题已经在甘肃、青海、新疆等光伏大省有所显现。对此,国家能源局在上述《通知》中称,“对于甘肃、青海、新疆(含兵团)等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较大的省(区),如发生限电情况,将调减当年建设规模,并停止批复下年度新增备案规模。对于青海省海西地区,甘肃省武威、张掖和金昌等地区,青海省和甘肃省能源主管部门安排新建项目时应关注弃光限电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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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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