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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射洪县在全市率先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给当地农牧民 带来了“真金白银”
日期:2017-04-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四川省射洪县率先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将分布式光伏电站“种”进农户家中,不但引导更多农村家庭使用上了清洁能源,还给当地贫困农民带来了“真金白银”。

光伏发电提升“造血”功能

“按电站平均设计寿命25年计算,投资回收期满后,贫困户可以免费享受17年绿色能源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每千瓦年均收入1000余元。”射洪县扶贫移民局局长何连告诉记者,光伏扶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筹资上采取“国家补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企业帮扶一点”的方式;在电力销售上,根据群众自愿,采取“自发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全部上网”模式。项目实现了无劳力、无技术、无增收途径贫困户的长效收入,提升了贫困户“造血功能”。

“自从建成了光伏发电站,不仅我家有了收入,村里的集体收入也增加了。”广兴镇塔子山村村民张素琼高兴地告诉记者,之前,她家每月电费支出在几十到100元之间,装了光伏发电后,不但不用交电费,还能把剩下的电卖到国家电网上,每月倒赚几十到100元。

据悉,目前塔子山村“光伏发电站”有3个,其中两个装在群众家中,一个装在村办公室楼顶,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我们村从去年6月开始推广建设光伏发电站,村委会安装了30个千瓦的光伏发电装置,发电量可达3万余度,年收入3万多元。”塔子山村党支部书记李帮其说,这笔集体收入将成为村里的扶贫发展基金,用于改善落后的基础设施和帮扶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等。

光伏发电带来“三大效益”

“只要阳光充足,就能持续稳定地发电,所发的电可由农户直接使用,余电再上网售卖。”四川东阳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启东告诉记者,光伏发电有三大效益:一是经济效益,每安装一千瓦光伏发电站,年发电量约1100度以上,年收益约10%以上;二是生态环保效益,光伏发电站每发一度电相当于节约标煤0.36千克,减排二氧化碳、减排碳粉尘、二氧化硫、碳氧化物等;三是社会效益,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转变城乡用能方式。

据了解,2016年,射洪发展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涉及31个贫困村、48个点、装机容量818千瓦,经验收达标,全部并网发电发挥效益。

原标题:四川射洪县在全市率先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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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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