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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改委发布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到2020年建设112万千瓦扶贫电站 帮扶10万贫困户
日期:2016-12-0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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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实施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项目建设、投融资、管理和督导检查等工作指导,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和支持政策,推进工程顺利实施,力促贫困人口脱贫。

(一)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规划实施的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各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商定切实方案,明确工期安排,有序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建成投用,发挥拉动脱贫增收效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快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审批核准等工作,地方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和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尽早完备审批核准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加快开工建设。对于已开工项目,要加强动态跟踪和施工调度,着力解决好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支持和拉动作用,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利用财政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的信贷资金支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引导对口支援、城市扶贫协作等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吸引社会资本以PPP等方式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三)建立完善机制。建立督促检查和定期调度机制,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动态跟踪和总结报告,及时把握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情况,工程建设推进与实施成效列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点事项。建立沟通联络和现场办公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与项目实施主体要保持信息畅通,适时勘查进展、指导建设,并根据工作需要现场办公,破解难题。建立工程管护和质量安全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坚持建管并重和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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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PV-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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