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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东发改委下发光伏发电项目责任清单
日期:2016-11-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che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围绕年初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704亿元、同比增长15%的目标任务”,全力抓开工、促投资,项目建设呈现开局顺、推进块、投资持续增长的态势。但是,光伏发电项目总体进展缓慢,2013—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总共下达给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容量指标550兆瓦(含光伏扶贫项目60兆瓦),目前,已并网发电的2家企业40兆瓦(含光伏扶贫项目20兆瓦),正在开工建设的8家企业180兆瓦(含循化县光伏扶贫30兆瓦、民和县光伏扶贫10兆瓦),开工率为40%;正在做项目前期的7家企业210兆瓦,尚有120兆瓦未落地。

为加快推进我市光伏发电项目,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现将市发展改革委编制的《海东市49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责任清单》和《海东市60兆瓦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责任清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快推进落实。

(一)县(区)政府“一把手”为项目责任人,要组织县(区)相关部门按照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协调帮助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工作。

(二)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全力配合,确保未开工项目早日开工。发改部门做好项目备案、协调及督促指导工作,国土部门做好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林业部门做好使用宜林地的报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环评工作,水务部门做好水保方案的批复等工作,全力以赴服务好企业,经济推进光伏项目建设。
(
三)请各县(区)新能源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省、市、县发改、国土、林业、环保、水务、电力等相关部门对接,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简化办理流程,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附件:1.《海东市49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责任清单》

2.《海东市60兆瓦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责任清单》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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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东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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