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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优化政策细则 促进新能源消纳
日期:2024-02-0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记者从2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不断优化政策举措,优先支持全额自发自用和不占用电网调峰空间的六类市场化并网消纳项目,提高新能源整体消纳能力,促进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

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带来的一大问题是消纳,多年来弃风弃光现象长期存在。内蒙古的解决思路是,围绕新增负荷构建层次分明的新能源消纳体系。在市场化消纳方面,内蒙古率先实施了以源网荷储、园区绿色供电为代表的6类新能源市场化消纳应用场景,只要有新增负荷、不占用电网调峰资源,符合准入条件,就可为新增负荷配置新能源建设规模。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介绍,内蒙古已印发六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11月,针对市场化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能源局对六类实施细则又做了修订完善。主要修改方面包括:一是放宽了市场化项目对新增负荷要求,允许已报装但供电工程尚未开工的用电项目、国家鼓励绿色替代的存量用电项目或与电网企业协商一致可替代的存量用电项目参与市场化项目申报;二是放宽了自主调峰的相关要求,要求优化储能配置方案,鼓励采用可调节柔性负荷,不给公网系统增加调峰压力;三是明确了新能源、负荷、储能的投产时序要求,要求新能源项目不得早于新增负荷、储能设施投产;四是明确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全额自发自用项目、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中的自发自用电量暂不征收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五是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可分期投产,但须在申报方案中明确具体分期投产方案。

陈铮表示,加快新能源和电网审批建设的若干措施、新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应用场景等相关政策正在研究起草中,将于近期或今年上半年出台。 

原标题:内蒙古优化政策细则 促进新能源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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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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