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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光伏帮扶赋能绿色振兴
日期:2024-02-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潜山市光伏帮扶项目实施以来,狠抓规范管理工作,积极推行“232”工作机制,力促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充分发挥了光伏帮扶的重要作用,项目运行取得实效,入选百县千项清洁能源示范项目。据统计,该市21828千瓦光伏帮扶电站2023年度发电2310万千瓦时,实现收益2263.58万元,年度综合发电能效106%,超预期6个百分点。

做到“两个统一”,规范管理保运行

统一运维管理。2015年以来,该市共建成村级光伏帮扶电站167座,涉及162个行政村,总装机规模21828千瓦。为了确保光伏电站安全高效运行,该市在光伏扶贫工程公开招标时,就明确由承建单位提供十年免费质保运维。两家运维单位均在潜山设立办事处,负责光伏帮扶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除例行巡检外,运维公司通过全国光伏帮扶信息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市所有光伏电站的实时监测、故障预警和人工现场故障排除,确保各电站运行正常。各村坚持每周光伏管护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运维管护,每日巡查电站运行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扫,及时清除杂草、清扫光伏板灰尘污垢,确保电站安全高效运行。统一结算服务。为了使光伏收益资金管理规范,结算及时,市政府指定国有平台公司(潜润集团)负责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管理及收益资金结算,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平台公司根据供电部门汇入的购电款和能源补贴,每季度将电费收益核算到村到户,将村集体光伏收益转至村合作社账户、户用光伏收益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平台打卡到户。2015年以来,累计结转电站收益1.53亿元,为60个脱贫村累计增收2524.5万元、带动6036户脱贫户增收1.28亿元。

狠抓“三项措施”,强化链接促增收

抓收益分配部署。2020年以来,按照“大部分光伏收益用于脱贫户承担的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支出”规定,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明确资金使用方向,规范收益分配程序,杜绝了光伏收益“一分了之”的现象发生。抓光伏公岗设置。因人设岗,实施精准帮扶。结合防返贫动态监测入户排查等工作,设置电站管护员、村公共设施维护员、保洁员、防溺水宣传员、防火护路等光伏帮扶公益岗位。2023年光伏公益岗位上岗379人,参与村公益事业建设847人,做到了因需设岗,人岗相适。抓收益分配程序。各村每年年初制订村集体电站收益分配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乡镇政府审核,乡村同步公示10天无异议后,镇政府审批后执行,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及使用结果在村内进行公示,作为收益分配使用的依据,接受群众监督。市乡村振兴局根据各村上报的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结果,将信息全部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监测资金使用动态。

巩固“两个成效”,守牢防返贫底线

帮脱贫群众增收。2023年,村集体光伏帮扶电站电费收入共计380万元,各村结合实际需求,根据脱贫户、监测户意愿以及自身劳动力情况,增设了村保洁员、防溺水宣传员等光伏公益岗位,安排就业379人次,发放公益岗位工资228万元,实现人均增收6015元。同时,积极组织动员脱贫户或监测对象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务工847人次,发放劳务工资105万元,人均增收1240元。针对家庭无劳动能力,无法设置公益岗位的脱贫户不稳定户等,通过奖励补助方式,进行临时补助182人,发放补助金30.8万元。通过增设光伏公益岗位的和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带动,进一步增强脱贫户的内生动力,守牢了防返贫底线。促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光伏帮扶电站累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524.5万元,按要求支付光伏公益岗位和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工资外,用于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105万元,持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实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王先和 潘艺) 

原标题:潜山:光伏帮扶赋能绿色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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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潜山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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