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1月我国锂离子电池累积出口额为597.02亿美元,2022年同期为449.91亿美元,同比增长32.7%;2023年1-11月我国锂离子电池累积出口数量为33.13亿个,2022年同期为34.63亿个,同比减少4.3%。其中,2023年11月锂离子电池出口额为55.3亿美元,同比增长5%,环比减少1%;2023年11月锂离子电池出口数量为2.92亿个,同比增长7%,环比减少3%。
2023年1-11月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第一大市场仍为美国,出口金额为123.26亿美元,同比增长42.9%,占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20.7%;第二大市场为德国,出口金额为85.86亿美元,占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14.4%;韩国为第三大市场,出口金额为73.53亿美元,占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12.3%。
2023年1-11月福建省是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产品的最大来源地,出口金额为164.62亿美元,同比增长54.7%,由2022年同期的第二跃居2023年第一,占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27.6%;广东省由2022年同期的第一位降至2023年的第二,出口金额为141.95亿美元,占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23.8%;江苏省位居第三,出口额为122.14亿美元,占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20.5%。福建、广东和江苏三省的锂离子电池出口额占到全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71.8%。
2023年1-11月,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欧洲金额为236.27亿美元,占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39.6%,同比增长26.3%;出口亚洲金额为187.6亿美元,占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31.4%,同比增长26.5%;出口北美洲金额为127.96亿美元,占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的21.4%,同比增长45.1%。2023年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非洲地区金额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08.9%,其次为南美洲地区,同比增长65.7%。
原标题:2023年1-11月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同比增长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