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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股份及董事长等被警示:未披露关联交易+年报差错
日期:2023-11-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中新经纬11月27日电 因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年报相关披露存在差错,石英股份及董事长陈士斌等3人被监管警示。

上交所27日发布《关于对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指出,石英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武汉鑫友泰)和东海县香格里生态园有限公司(下称:东海香格里)为石英股份披露的关联法人。2022年度,石英股份未对与武汉鑫友泰发生的1162.58万元关联交易和东海香格里发生的0.8万元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是年报相关披露存在差错。一是部分在建工程未能及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导致公司虚增2022年净利润25.33万元;二是未将各部分职工人员社保支出列支在合理的会计科目,导致公司年报财务数据中的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分别虚减427.90万元、979.95万元,管理费用虚增1407.86万元;三是公司年报非财务数据存在多处披露错误。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士斌、财务总监张丽雯、董事会秘书吕良益予以监管警示。

11月1日,石英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因上述违规事项,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石英股份、陈士斌、吕良益、张丽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石英股份当时称,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的相关事项,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持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石英股份官网介绍,石英股份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端石英材料深加工企业。公司始建于1992年,于2014年在上交所A股主板上市。

财务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石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9.00亿元,同比增长378.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7亿元,同比增长638.32%。

二级市场上,11月27日石英股份低开震荡,收跌0.24%报87.86元,最新市值317亿元。

原标题:石英股份及董事长等被警示:未披露关联交易+年报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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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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