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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严打“光伏贷”,红黄区域暂缓光伏备案、建设!
日期:2023-11-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023年11月28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要求,规范分布式光伏并网规模管理,按照就近消纳原则,在配电网具备接入容量区域,除户用分布式光伏外的小型地面光伏项目均参照普通地面电站管理,需统筹纳入全省建设方案。

坚持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就地平衡。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要与开发区域内电网建设、用电负荷相协调,避免远距离、跨区域送电。

按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评估为黄色、红色等级的受限地区,对于已建成和已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应采取措施,应接尽接;对于已备案未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告知暂缓建设;未备案项目,由相关审批部门告知暂缓备案,等待电网承载力改善后再继续备案工作。

在建设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过程中要严格备案管理,严厉打击“光伏贷”、过度宣传、承诺保障项目收益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行为,推动当地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对《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我省分布式光伏科学、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跃升,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起草了《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

联系电话:024—86898268

电子邮箱:lnnewenergy@sina.com

附件:关于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8日
 
 



原标题:辽宁​:严打“光伏贷”,红黄区域暂缓光伏备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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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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