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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底 河北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稳居全国第一
日期:2023-11-2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我省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综合治理,截至9月底

全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稳居全国第一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的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9月底,全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已突破1.6万辆,稳居全国第一。

“我省是柴油货车大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减排潜力巨大。”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伟说,实施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是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的重要路径,将为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创造新的突破口、提供新的有力支撑。

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车、油、路、企”统筹,在保障物流运输通畅的前提下,以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协同防控,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在源头防控上,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重型车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b阶段的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推进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引导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企业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采取“铁路+新能源重型货车接驳”联运、物流园区新能源重型货车中转等模式,在固定线路运输和厂区倒运等短途运输场景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型货车,同时加大港口、城建工程、城市物流配送等场景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使用力度。

在过程防控上,加强重点用车单位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建设,推进门禁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目前已有1800余家重点用车单位与省智慧环保平台实现联网运行。深入车辆集中停放地和重点用车单位开展入户抽查,重点核查污染控制装置使用情况。

在协同防控上,强化在用车执法监管。联合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托交通治超点、公安执法点等开展路检路查,重点检查车辆尾气净化装置、车载诊断系统、车用尿素使用以及达标排放情况,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并督促维修复检。前三季度,全省累计发现超标排放车辆2936辆次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我们还强化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和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张伟介绍,各地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将机场、港口、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纳入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严查超标排放和在低排放控制区内违规使用机械。督促加油站(点)建立和完善环保达标管理体系,加强油气回收设备的自查、维护和正常使用,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记者马朝丽) 

原标题:截至9月底 河北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稳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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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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