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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4GW地面分布式公示!
日期:2023-11-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而按照此前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装机规模6兆瓦及以下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按期并网承诺函。
通知明确,优先鼓励在有可开放容量的县(区)谋划布局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可开放容量范围内的项目免除储能配建责任;可开放容量为零的县(区)或超出可开放容量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安装电网远程调控装置、配置储能(冀北电网和南网分别按照20%、15%比例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承诺参与调峰等方式开展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拟安排项目情况,共302个项目、规模143.082万千瓦

根据项目表统计,在302个项目中,项目规模在可开放容量范围内的有171个,占比约56%;项目配置储能的有131个,占比43.3%;参与调峰的项目有137个,占比45.3%;从项目建设规模来看,6MW项目共89个,占比最高。

从项目业主来看,仅排名前十企业所获项目规模就占到56.68%。其中,南水北调集团、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领衔,所获规模分别为11.736万千瓦、11.094万千瓦、9.649万千瓦;特变电工、阳光新能源、明阳智能、河北兆源信能科技有限公司、海泰新能、中国铝业集团、华能集团紧随其后。



 
而按照此前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装机规模6兆瓦及以下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按期并网承诺函。

通知明确,优先鼓励在有可开放容量的县(区)谋划布局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可开放容量范围内的项目免除储能配建责任;可开放容量为零的县(区)或超出可开放容量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安装电网远程调控装置、配置储能(冀北电网和南网分别按照20%、15%比例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承诺参与调峰等方式开展项目建设。

河北省2023年地面分布式光伏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抓紧组织申报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2023〕1350号)要求,经各市组织申报、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对用地条件审核,现对具备电网和用地条件的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公示,共302个、143.082万千瓦,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按照电网公司反馈意见,部分项目(详见备注)需在公示期结束前补充承诺函承诺安装电网远程调控装置、按要求配置储能、参与调峰,否则不予下达。请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出具承诺函,对公示名单中确定不能实施的项目,提出处置意见,一并报送我委。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137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附件:2023年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原标题:河北1.4GW地面分布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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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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