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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北区出台意见扶持光伏产业发展:补助0.3元/瓦,项目补助最高达100万
日期:2016-09-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江北区用电水平也快速增长,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季节和农灌高峰时,电力供应较为紧张,但区域的太阳能资源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日前,为鼓励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该区出台了《江北区节能减排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补充意见》,扶持区内光伏产业发展。

“去年年中在自己公司厂房上安装了近两万平方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每年为公司产生约90万度电,占公司总用电量的30%。”宁波华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香发告诉笔者。据悉,该公司是一家太阳能电站投资及运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方面走在了江北区前列。华顺太阳能用厂房上源源不断产生的太阳能发电,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优势做了“最好”的广告。

据介绍,分布式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太阳能发电类型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其电站可以与建筑物结合,建在房顶或作为幕墙,通过光伏逆变器、配电柜及其他设备直接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补充意见》还对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大力补贴,明确规定,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光伏电站项目,通过市级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2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同时给予屋顶资源提供方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项目投资方和屋顶资源提供方需满足均为注册、纳税在江北区范围内的企业,此外单个企业(集团)在一个项目中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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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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