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 » 正文
 
安徽某村建光伏发电项目未经协商占地 惹恼村民讨说法
日期:2016-09-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从村里流转来的土地,又被村里占去好几亩,而且没经过他同意,这让老韩心生不快。

老韩是安徽省潜山县龙潭乡杜埠村人,2011年,他和龙潭乡龙湾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流转了龙湾村100土地,用于农业生产,每年土地流转费18000元,合同期限为10年。

老韩说,今年,村里要建设一个光伏发电项目,没经过他的同意,就占用了他五六亩土地,并且将他土地上栽种的树毁坏了,也没有赔偿他的损失。他多次找到村干部,但村干部却说没给他造成损失。“没给我造成损失,就能不经我同意占用我的地吗?”老韩不解。

对此,龙湾村党支部李书记认为,当年村里和老韩签订的协议里有规定,在不侵害老韩利益的情况下,村里可以用他的土地。因此,村里并不违规。

对李书记的说法,老韩并不认同,他向记者传来协议的照片,记者看到,协议的第七条规定,在乙方承包期内,甲方如有新项目实施,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后,乙方提供场地。(甲方为龙湾村委会,乙方为老韩。)

老韩说,“根据该协议,村委会要用我的地,得找我协商,但事实上,村委会并没有和我协商过。”对此,李书记表示,老韩后来将土地又转租给了他人,村里和后来的转租人进行了协商,而没有同老韩协商,在这一点上,村里存在不妥之处。今后,占用的地,村里会按比例不再收取流转费用。另外,老韩如果有什么要求,可以和村里协商,但至今老韩并没有向村委会提出具体要求。可老韩却告诉记者,他的要求是减少流转费,并且赔偿树木损失。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安徽日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