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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发改能源〔2016〕950号 山东发改委发布《济宁市、泰安市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优选工作启动会会议纪要》
日期:2016-09-1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济宁市、泰安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工作协调会精神及《关于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工作协调会的会议纪要》(国能综新能〔2016〕409号)要求,8月24日,我委在济南组织召开了济宁市、泰安市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优选工作启动会。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市发展改革委、微山县光伏基地推进办公室、微山县发展改革局、汶上县发展改革局,泰安市发展改革委,新泰市人民政府、市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建设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局,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研究讨论了济宁市和泰安市新泰光伏领跑技术基地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方案、评分标准等内容,形成了《济宁市、泰安市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优选工作启动会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基地建设顺利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济宁市、泰安市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既是重建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对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济宁市、泰安市(已委托新泰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高效的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光伏领跑技术基地的各项要求,统筹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抢抓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投资主体优选工作。济宁市、泰安市新泰要按照会议研究确定的意见,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基地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方案和评分标准,发布招商优选公告,确保9月底前完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在开展招商优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不得随意设置外部条件和额外要求,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在符合优选条件的前提下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竞争,真正把有实力、高水平、想干事的投资企业选出来。要强化对优选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地方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优选工作规范高效进行。

三、凝聚各方力量,切实加快推动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确定后,济宁市、泰安市新泰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协调各投资主体明确进度、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建成并网、发挥效益。要紧紧围绕光伏领跑技术基地的定位,监督项目单位选择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推动光伏先进技术产品的应用。我委将继续加强与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两个基地建设各项工作。

附件:
鲁发改能源【2016】950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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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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