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 » 正文
 
东方日升: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日期:2023-10-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0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关注函(原文附后),文件指出: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东方日升与客户 FOCUS 就双方于签订的组件供应合同产生纠纷;

2021 年 7月 14 日,FOCUS 于向 ICC 申请启动仲裁程序;

2021 年 7 月 24 日,东方日升接到 ICC 通知,告知 FOCUS 已向其提交仲裁申请;

2023 年 2 月, ICC 开庭审理本案,并于近日作出《裁决书》。

2023 年 9 月 28 日,东方日升发布《关于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称,收到ICC”的《裁决书》,需向客户“FOCUS”支付 71,675,191.80 美元(含直接损失、利息 及对方律师和仲裁费用等),因此要计提折合人民币5.14亿元损失, 预计 2023 年度净利润 3.855亿元。(公告原文附后)

因此,深交所要求东方日升认真自查,并在 2023 年 10 月 16 日前提交补充说明材料,主要包括:

1)是否对上述仲裁事项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说明就相关合同纠纷及仲裁事项进展与年 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根据仲裁结果 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3)东方日升于 2022 年 3 月25 日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注册生效,相关申报文件中并未提及 上述仲裁相关的重大未决事项。请说明未在申报文件 中充分披露相关事项的原因。

 
 
原标题:东方日升: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东方日升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