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大荔县发改局答复当前光伏补贴政策、上网情况以及注册流程
日期:2023-10-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大荔县发改局有网民提问:光伏自用后加上网,想了解下目前的补贴政策及上网情况以及注册流程?

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回复:

自然人自主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以下要求建设:

(一)权属情况。自然人全额投资,自主建设,产权为自然人屋顶光伏项目。(二)建设规模。自然人在自家住宅屋顶(含外立面)及宅基地区域范围内建设,原则上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千瓦。(三)申报要求1、自然人宅基地的产权权属证明(宅基地证与各街镇证明);2、建筑物现场照片;3、自然人施工安全承诺书;4、由县供电分公司出具电力消纳证明。(四)申报程序自然人需持身份证,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报送至各街镇,各街镇每周五上午十二点前盖章汇总《自然人自主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台账》,初步审核后报送至大荔县分布式光伏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备;并由大荔县分布式光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大荔县供电分公司,建设完成后由大荔县供电分公司受理并网;并网完成后由自然人提供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报各街镇,并由街镇报送县发改局和县供电分公司备案登记。

原标题:大荔县发改局答复当前光伏补贴政策、上网情况以及注册流程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大荔县政府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