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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比亚迪持股公司锂电设备专利宣告无效
日期:2023-09-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chenglingy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9月19日,两家锂电设备企业双双宣布各自专利胜诉的消息,但实际上两家企业互为原告/被告,宣布的是不同专利案件的结果。

宏工科技宣布尚水智能又一项专利被认无效

据宏工科技官方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8月29日对尚水智能的一篇发明专利权“一种叶轮组件及使用该组件的固体和液体混合设备(ZL201910416183.8)”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

据悉,2022年9月2日,尚水智能认为宏工科技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一种叶轮组件及使用该组件的固体和液体混合设备(ZL201910416183.8)”,向法院提起诉讼和索赔。

之后,宏工科技对尚水智能上述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8月29日对尚水智能的发明专利权(ZL201910416183.8)作出了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

宏工科技称,本次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的决定要点在于:发明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上进行的常规调整,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记者注意到,在7月,尚水智能也有一项专利被认无效。

据宏工科技7月6日消息,基于宏工科技对尚水智能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7月5日对尚水智能的“一种用于固体和液体混合的设备”(专利号:201821642037.4)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

尚水智能宣布最高院驳回宏工科技专利权权属诉求

据尚水智能官方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就宏工科技不服专利申请权归属的上诉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据悉,尚水智能前员工吴凡离职后加入宏工科技,并在离职不足两个月内以唯一发明人申请了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号为:202110871005.1、名称为“一种粉液混合机”),尚水智能经审慎分析后认为,该发明专利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尚水智能的权益。

因此,尚水智能提起了发明专利申请权权属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3年2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尚水智能胜诉。宏工科技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23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宏工公司、吴凡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关于宏工科技

宏工科技成立于2008年,主要向锂电池及正负极材料、精细化工等行业客户提供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及各种单机设备。

2020年11月和2021年10月,宏工科技各进行过一次上市辅导备案。直到2022年6月,宏工科技申请创业板IPO并获受理,今年5月12日,获上市委会议通过。

本次IPO,宏工科技拟募资约5.32亿元。其中,2.4亿元拟投向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9201.54万元拟投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说明书显示,2020年-2022年,宏工科技营收3.32亿元、5.79亿元、21.78亿元;对应净利为6574.34万元、4993.5万元和2.97亿元。

整体来看,宏工科技业绩在2022年飞速增长,背后离不开宁德时代的助力。2020年-2022年,宏工科技与宁德时代之间的相关金额分别为3,564.29万元、1.05亿元、5.4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73%、18.05%、25.06%,金额和占比均连续增长。

而且,除2020年为第二大客户外,宁德时代在2021年和2022年均为宏工科技第一大客户。2022年,宏工科技前五大客户为宁德时代、新锂想、华友集团、远景动力、杭州烯谷,五家客户企业营收占比公司营收58.06%。

锂电池领域客户分类来看,在锂电池匀浆领域,宏工科技的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蜂巢能源、亿纬锂能、欣旺达、赣锋锂电。

在锂电池正负极材料领域,宏工科技的客户包括邦普循环、华友钴业、容百科技、长远锂科、湖南裕能、德方纳米、贝特瑞、杉杉股份翔丰华。

股东方面,罗才华、何进(女)为宏工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二人曾为夫妻,各自直接持有宏工科技56.44%和17.64%的股份;同时,二人通过赣州博怀间接持有宏工科技4.04%的股份,合计控制宏工科技78.12%的股份表决权。

专利方面,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宏工科技及子公司所拥有的已授权的专利共231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216项、外观设计7项;拥有的软件著作权 37项。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与尚水智能之间的两起已判决的专利纠纷外,宏工科技还存在一起未决诉讼。

2023年4月11日,宏工科技收到金银河起诉的相关诉讼材料。金银河认为宏工科技及其子公司湖南宏工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请求判令宏工科技及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合计810万元。该案已于2023年6月2日开庭审理。

关于尚水智能

尚水智能成立于2012年8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微纳米材料分散与研磨智能系统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以非标锂电池制浆系统应用装备为核心的微纳米材料智能处理系统,该系统主要用于锂电池的制浆环节。
今年6月30日,尚水智能科创板IPO获受理,目前已进行第一轮问询。

本次IPO,尚水智能拟募集资金10.02亿元,将用于高精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客户方面,尚水智能客户群已覆盖新能源汽车上游材料、中游动力电池、下游整车厂全产业链。

在材料端,尚水智能客户包括贝特瑞、恩捷股份等知名锂电池材料企业;在动力电池端,已与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中创新航、宁德新能源、瑞浦兰钧、楚能新能源、鹏辉能源、星恒电源、天津力神等知名锂电池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整车厂端,客户包括广汽埃安、蔚来汽车等知名新能源汽车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尚水智能与比亚迪关系紧密。

业绩方面,2020年-2022年,尚水智能营业收入分别为1.09亿元、1.52亿元和3.97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888.61万元、1638.21万元和1.00亿元。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尚水智能业绩持续快速增长,且2022年净利润同比暴增超5倍。

从客户结构来看,尚水智能客户集中度过高,2020年-2022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31%、84.49%和91.48%。

其中,尚水智能对比亚迪及其子公司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3469.7万元、8570万元和1.94亿元,对应营收占比分别为31.73%、56.48%和49.04%。2021年和2022年,比亚迪为尚水智能的第一大客户。

而除了业务层面的紧密合作,比亚迪还是尚水智能的第四大股东。2022年9月,比亚迪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成为尚水智能股东;同年10月,比亚迪通过增资扩股进一步加持。根据招股说明书,目前比亚迪持有尚水智能7.69%的股份,持股比例超过5%,比亚迪董事会秘书李黔担任尚水智能董事之职,构成公司关联方;此外,比亚迪员工跟投平台创启开盈持有0.07%的股份,两者合计持股比例为7.76%。

今年3月28日,比亚迪还公告宣布,拟向尚水智能采购量价值不超过11.33亿元的锂电设备。 

原标题:败诉!比亚迪持股公司锂电设备专利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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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维科网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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