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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结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
日期:2023-08-3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yany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美国商务部表示,一些中国光伏产品制造商通过在东南亚国家组装光伏电池和组件,规避了美国所谓的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规定,这样的光伏产品随后销往美国。

美国商务部的调查表明,从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和越南出口的一些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含有来自中国的硅片,规避了美国的关税。

调查确定了几家参与规避关税的光伏产品制造商,其中包括BYD Hong Kong(柬埔寨)、New East Solar(柬埔寨)、Canadian Solar(泰国)、天合光伏(越南)和Vina Solar(越南)。

去年12月,BYD Hong Kong、Canadian Solar、天合光能(越南和Vina Solar(越南)曾被发现规避关税。

美国商务部最终决定不会立即影响边境贸易。根据美国政府在2022年6月6日发布的公告,在2024年6月之前,从上述国家进口的光伏组件和光伏电池将不会被征收关税,其前提是这些进口光伏产品在公告终止后的6个月内在美国市场上使用。

这使得美国光伏产品进口商有充足的时间调整他们的供应链,并确保他们的采购实践符合美国的贸易法规。

美国商务部已经澄清,开展这些调查并非禁止从这些东南亚国家进口光伏产品。出口光伏产品的公司将有机会通过认证确认他们没有规避关税。

美国商务部确定,如果这些国家的光伏制造商使用中国进口的硅片及以下两种材料:银浆、铝框架、玻璃、背板、乙烯醋酸乙烯片和接线盒,即被视为逃避关税。

如果光伏制造商没有遵守现行关税税率,其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238.95%,反补贴税率为15.24%。如果光伏制造商先前持有前一订单的关税税率,则其特定税率将继续适用。但是,在这些厂商没有遵守有关税税率的情况下,将采用从其采购中国光伏产品的公司同样的关税税率。

如果上述情况不适用,该公司将被征收238.95%的反倾销税和15.24%的反补贴税。

由于美国商务部最初确定东南亚四个国家都存在规避行为,因此该机构正在发布一份全面的规避行为指南。这意味着,这些国家被共同认定为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逃避关税的渠道。

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有证据表明,受到现有反倾销或反补贴禁令限制的商品是使用从受禁令限制的国家进口的零部件在第三国完成或组装的,那么美国商务部可以发起规避调查。而征收关税的目的是在面对不公平竞争时为美国国内产业提供帮助。 

原标题:美国结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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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ercom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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