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辽宁省发改委针对推动大规模共享储能发展的建议进行回复
日期:2023-08-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yany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18日,辽宁省发改委针对刘延辉代表提出的推动大规模共享储能发展的建议进行回复。

其中提到,共享储能具有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提高项目收益率,缩短投资回收周期和促进储能形成独立辅助服务主体的独特优势。

辽宁发改委表示,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共享模式下的出资比例、收益方式和规划布局等发展模式实现产业的良性循环,实现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力争把辽宁省打造成新型储能大省。

据了解,刘延辉不仅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也是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原文如下: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动大规模共享储能发展,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清洁能源生产消纳体系的建议 (第1343号)的答复

刘延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大规模共享储能发展,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清洁能源生产消纳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储能发展是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技术。推动储能应用是破解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和加快构建清洁能源强省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对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政策机制的研究和支持,着力推动全省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共享储能作为储能发展应用中的新场景新模式,以电网为纽带,将独立分散的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电站资源进行全网的优化配置,推动源网荷各端储能能力全面释放。具有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提高项目收益率,缩短投资回收周期和促进储能形成独立辅助服务主体的独特优势。

为拓展新能源发展空间,提升调峰调频能力,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我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共享模式下的出资比例、收益方式和规划布局等发展模式实现产业的良性循环,实现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力争把我省打造成新型储能大省,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理解、支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原标题:辽宁省发改委针对推动大规模共享储能发展的建议进行回复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