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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光伏遇上扶贫 你抓准机遇了吗
日期:2016-06-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july07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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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东北端,地处晋、冀、蒙三省(区)交界处,既属于国家二类光照资源地区,也位列国家级贫困县之中。周围山势延绵,却多是被当地人称为“石头山”的荒山,与光伏扶贫结合具有先天优势。如今,这里已被一排排光伏组件装点一新,其中一座于4月8日正式并网的40兆瓦光伏电站在向电网输送清洁电力的同时,也给当地扶贫对象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

据当地发改局副局长吴小平介绍,该光伏电站是天镇县探索光伏扶贫的一个试点项目,也是目前我国投运的最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按照国家扶贫标准每户25KW的规模,通过该电站可满足1600户贫困农户、持续20年、总额达9600万元的资金发放,确保实现贫困对象的精准扶贫和脱贫目标。“将扶贫款直接送到扶贫对象的手中。”

记者了解到,与通常采用的入户式光伏扶贫模式不同,该集中定向扶贫电站建设模式,天然屏蔽了入户建设、村级电站所遭遇的各种弊病。“扶贫对象普遍专业素质较低,接受光伏扶贫顾虑较多。地方政府集中建设、统一管理,不仅可以确保贫困对象的保底收益,还可以实现异地扶贫,扩大精准扶贫的受益范围。”山西省扶贫办副主任张建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方面,通过合作模式上的创新,充分挖掘国家给予扶贫优惠政策的价值,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另一方面,扶贫对象当年获益,也为光伏扶贫营造了积极的社会氛围,切实保障了扶贫效果。”

王斯成在接受采访时说:“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商业化运营,虽然没有政府补贴,但可以享受补贴资金及时到位、贷款优惠、土地优惠、建设地点不受限制等政策倾斜,对参与建设的企业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扶贫对象成股东

天镇县光伏产业扶贫模式的创新,也体现在对资本引导上的创新。据记者了解,《山西省光伏指导意见》提出,地面集中光伏扶贫电站和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可由市、县指定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筹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西分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

以天镇县4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为例,投资总金额3.5亿元,晋能光伏与当地政府各出资10%,贷款80%建成。其中,政府资金来源为县市级和扶贫基金,双方资本金注入后,向当地农发行、开发银行申请政策性贷款,享受到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一20%的优惠政策。待项目投产后,项目净利润50%归政府,其中每年拿出480万元用于扶贫,剩余资金用于还本付息。

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光伏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对此也表示认可。彭澎解释,扶贫小型光伏电站的单独建设,电站质量和后期维护是最大问题,但当光伏扶贫电站本身作为政府投资的一个项目时,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好的监管和解决。“相当于当地政府为贫困户开发了一个20年持续领钱的项目。目前,北欧风电也常采用这种做法,占用了人家的土地和优惠政策,项目让出一部分股权,几方权益都可保证,大家也都能接受,效果非常好。”彭澎说。

晋能集团清洁能源公司总经理沈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参与产业扶贫的号召和承担起国企的社会责任,今年晋能清洁能源很快调整了光伏产业扶贫思路,形成了地面集中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相结合的光伏扶贫模式。 2015年晋能清洁能源并网的光伏扶贫容量已经占到山西省光伏扶贫投产容量的95%。“今年4月,天镇县40兆瓦和吕梁市9个试点村各100千瓦的光伏扶贫项目都已经正常投入运行,每年可以从电站收益中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天镇县和试点村的稳定脱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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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钟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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