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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文件出台下的光伏行业迎来哪些变化
日期:2016-06-2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july07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5、《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其中要点如下:

◆售电公司分如下几种

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

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发电公司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开售电公司需要花多少钱

(1)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6、《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对燃煤电厂的运行管

理、节能减排

、环保改造等作出相关规定。要点如下:

◆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火电建设规划,禁止以各种名义在总量控制规模外核准。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

◆承担社会责任,缴纳各项费用。如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各级地方政府均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

光伏行业迎来如下变化

通过以上对六大文件的要点解析可以得出,推进电改后,光伏行业将出现以下几个变化:

1、获得优先上网资格,光伏行业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

2、在保障优先发电的措施中提到:加强电力外送和消纳。跨省跨区送受电中原则上应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例。同时,跨省跨地区送受电将逐步放开。西部地区“弃光”问题有望解决。

3、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而这些地区经济发达,用电量大,且土地资源紧张,未来这三个区域将十分适宜发展分布式光伏。

4、在发电准入范围中提到,“火电机组中,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优先参与。”火电厂屋顶配备光伏发电站将有助于保障其所发电力获准参与交易,因此,未来或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火电厂投建光伏电站。

此外,电改对我们的生活还将产生哪些影响呢?

◆电价将不再由单方说了算,而是由市场决定;同时,由于火电节能改造成本加大以及其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火电成本必将上升。

◆电改在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将打破电网企业单一购售电的局面,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竞争格局。也就是说,未来我们买电将有更多选择,谁家的电价低、服务好就选择谁;随着微电网的建设,说不定还有可能出现A家安装了分布式光伏电站,B从A那儿购买光伏发电的情况。

◆配套文件中对电力交易机构的描述感觉很像证券交易机构,未来,电力的交易会在交易机构中进行,如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也许也会组建类似证监会职能一样的电力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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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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